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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13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系畢業離校注意事項]

【113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系畢業離校注意事項】(含畢業門檻繳交、延畢注意事項)

 

一、  113學年度第1學期 畢業生網路離校手續,辦理時間如下:

   大學部辦理時間 114 1月 20日至 2月 27 日

   注意:語文門檻及各項畢業門檻未過者,須於2月27日前完成,才能領取該學期證書。

        辦理網址: 學生專區→畢業生網路離校


二、 
畢業離校流程只有該學期預定會畢業之學生才需進行,確定延畢的同學無須填寫當中各項問卷(若提前填寫之後還是得重填)。延畢注意事項請參考第十三點

 

三、序號2的「成績與校門檻」包含正在修的課程以及所有畢業門檻項目(含全人學習護照、服務學習、英文檢定門檻),若其中有一項尚未完成,該項目將不會通過,可自行到專區的門檻管理系統確認各項門檻執行狀況。

 

四、序號3系所要求與其他事務關卡請同學配合填寫本系專屬問卷

       1. 本系專屬問卷:直接點選連結填寫問卷(點我打開連結網址),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填寫完畢後請稍待1~2個工作天,待助教確認後「系門檻與其他事務」一關會顯示O.K.。延畢同學若之前已填寫過仍請再填一次。

       3.  請盡量提前填寫,避免在領證當日才填,以免剛好遇到助教休假無人可以審核。


五、序號5「離校問卷」關卡需填寫教育部建置之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追蹤問卷系統」問卷,問卷題數較多,同學可事先在家中完成。

 

六、  繳交語文檢定成績單注意事項:英文系英檢畢業門檻直接送交助教審核即可,同學請帶正本成績單一份及影本二份至系辦,正本驗證後會馬上歸還給學生;影本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,並於空白處填寫系級班別、學號與姓名

          若以郵寄方式預先送至系辦,請以掛號方式以免弄丟!
          系辦地址:111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 英文系收

          驗證完畢後助教會以掛號寄回,請注意回信的收件地址正確以免寄丟。若要之後自行來系辦取回請先告知助教。


七、上網完成離校手續者,可於辦理期限內,本校上班時間內至教務處教務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領取學位證書時須攜帶學生證 ( 學生證遺失者,應憑身分證或駕照辦理 ) 。
           委託他人代為領取者,須 備妥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及委託書 ( 貼妥委託人及受 委託人證件正反面影本 ) 。
          委託書請至本校網站教務處教務組網頁下載 ( 下載請至:文化大學網頁→行政單位→教務處教務組→表單下載)。

 

八、已繳交畢業門檻之同學若本學期還有下修低年級課程,須等到所有成績出來後「成績與校門檻」才會顯示OK。


九、 大學部未先於 114年 2月 27
 日前上網辦妥離校手續者,自 114年3月 3日起,請持書面之離校程序單至各單位蓋章完成離校手續後,再持送教務處教務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

十、  注意:若已完成網路離校程序,僅「領取畢業證書」未OK,則可至教務組領取畢業證書,如下圖所示:

          若未OK的單位,請直接洽該單位詢問(電話也可),例如「書籍歸還」未OK者,請洽圖書館;「系門檻及其他事務」未OK,請確認是否尚未填寫系所的畢業離校問卷(請參考第五點)

離校流程



十一、其他各項校定畢業門檻請看【公告英文系學生畢業門檻處理方式】


十二、尚有欠「服務學習」時數的應屆畢業或延畢同學,請自行注意學校相關公告辦理(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ccupost/post/content.asp?Num=2022511141742619 及 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ccupost/post/content.asp?Num=202252011247449)。若要領畢業證書當日才臨時說要求補時數系辦恕不負責
如果已經在系辦補過時數但尚未填寫時數表的,請自行至服務學習網下載表單填寫完成後傳給助教,以利後續認證作業。有缺反思心得及評量的同學亦同,相關表單請自行至學校服務學習網下載(點我打開連結網址https://servicelearning.pccu.edu.tw/p/405-1310-5172,c7612.php?Lang=zh-tw)


十三、延畢同學注意事項

    a. 若學分修畢只剩英檢成績單,四年內請記得每學期初至專區下載繳費單繳交團體保險費,費用繳完即算註冊完成。若四年內無法考取畢業門檻或先去當兵,請記得辦理休學,每位同學可休學四年、延畢四年,最後要領證書的那學期需為「延畢」狀態。

    b. 若學分未修完,可以不選課,但學校會自動默認為延畢,如果想要辦理休學,請記得自己在期限內到校辦理。

    c. 延畢同學無論是否還需要修課,請注意個人學籍狀況,以免學籍用完被勒令退學。

    d. 延畢期間若選修學分在9學分內只需繳交學分費,超過9學分要繳全額學費。

    e. 延畢同學請確認專區聯絡電話是否正確,若不正確請向教務處教務組確認修改,以免通知學籍等重要訊息找不到人。

※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考教務處公告

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ccupost/post/content.asp?Num=20243261013085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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