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113學年度起校共同科外文領域修改,該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將依照新制修課,英文系學生仍須選修A等級班。
2. 原外文領域「外文:英文」及「語實:英語實習」於113學年度將會開部分重補修班,惟重補修班將不分級。
3. 為方便學生重補修,經112學年度第8次系務會議通過,開放112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重補修「外文:英文」及「語實:英語實習」時不限等級。若學校往後已不開設舊制重補修班,學生仍須選修A等級課程。